「科学与自然」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
科学与自然
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别
自然与科学的关系100字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是由自然和科学共同创造的。两者有着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发展科学技术,完善学术知识,造福人类自己。科学的发展要尊重自然、适应自然规律,推动社会进步,否则人类必然受到自然的惩罚。

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是由自然和科学共同创造的。两者有着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发展科学技术,完善学术知识,造福人类自己。科学的发展要尊重自然、适应自然规律,推动社会进步,否则人类必然受到自然的惩罚。

科学与自然的500字作文探究是一切的基础,是生命的本质—我们应该善于探究身边的科学,科学就像一位神奇的魔法师,变化莫测:科学就像一个五彩的万花筒,千奇百怪:科学就是一位多艺的表演者,向我们展示着科学的火花…… 小时候,我看见小鸟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自己也想像小鸟一样飞,可是怎么也飞不起来,姑姑家有一对鸟的翅膀,我想鸟儿是因为有翅膀才会飞,我用翅膀不就可以飞起来。可是,着、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不可能的,于是,我便想知道鸟儿为什么会飞。通过询问,观察、上网……我知道了鸟儿为什么会飞。首先,鸟类的身体外面覆盖着轻而温暖的羽毛,羽毛不仅具有保温作用,而且使鸟类外型呈流线形,在空气中运动时受到的阻力最小,有利于飞翔,飞行时,两只翅膀不断上下扇动,鼓动气流,就会发生巨大的下压抵抗力,使鸟体快速向前飞行。其次,鸟类的骨骼坚薄而轻,骨头是空心的,里面充有空气,解剖鸟的身体骨骼还可以看出,鸟的头骨是一个完整的骨片,身体各部位的骨椎也相互愈合在一起,肋骨上有钩状突起,互相钩接,形成强固的胸廓,鸟类骨骼的这些独特的结构,减轻了重量,加强了支持飞翔的能力。另外,我认为在鸟类身体中,骨骼,消化,排泄,生殖等器官机能的构造,都趋向于减轻体重,增强飞翔能力,使鸟能克服地球吸引力而展翅高飞。 探究身边的科学,更好的造福于人类,造福子孙后代,它无处不在。

探究是一切的基础,是生命的本质—我们应该善于探究身边的科学,科学就像一位神奇的魔法师,变化莫测:科学就像一个五彩的万花筒,千奇百怪:科学就是一位多艺的表演者,向我们展示着科学的火花…… 小时候,我看见小鸟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自己也想像小鸟一样飞,可是怎么也飞不起来,姑姑家有一对鸟的翅膀,我想鸟儿是因为有翅膀才会飞,我用翅膀不就可以飞起来。可是,着、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不可能的,于是,我便想知道鸟儿为什么会飞。通过询问,观察、上网……我知道了鸟儿为什么会飞。首先,鸟类的身体外面覆盖着轻而温暖的羽毛,羽毛不仅具有保温作用,而且使鸟类外型呈流线形,在空气中运动时受到的阻力最小,有利于飞翔,飞行时,两只翅膀不断上下扇动,鼓动气流,就会发生巨大的下压抵抗力,使鸟体快速向前飞行。其次,鸟类的骨骼坚薄而轻,骨头是空心的,里面充有空气,解剖鸟的身体骨骼还可以看出,鸟的头骨是一个完整的骨片,身体各部位的骨椎也相互愈合在一起,肋骨上有钩状突起,互相钩接,形成强固的胸廓,鸟类骨骼的这些独特的结构,减轻了重量,加强了支持飞翔的能力。另外,我认为在鸟类身体中,骨骼,消化,排泄,生殖等器官机能的构造,都趋向于减轻体重,增强飞翔能力,使鸟能克服地球吸引力而展翅高飞。 探究身边的科学,更好的造福于人类,造福子孙后代,它无处不在。

什么是科学、自然?迷信是不希望听者去验证,只希望听者接受讲述观点的传播形式。 不经验证的接受方式,也是迷信。科学不一定是真理,但科学的追求目的是真理.科学的研究内容有二;一是揭示宇宙万物的本质特性和规律,二是对万物的原有状态的重组,使其成为有某种性能的能满足人们某种实践需求的东西.对没有能力理解或验证的人讲科学,应该叫启蒙教育,多用于在儿童还不知道基本科学验证方法的时候,讲述科学知识。这不适用于理论交锋之时,此时主要讲证据。学校的教材,才是经得起推敲和实验证明的标准的科普读物。迷信不一定是错的,每个人都不是全才,都会或多或少的迷信权威、专家,不经验证而相信。所以迷信不可怕。但分不清科普和迷信,就可能分不清科学和假科学。公认,是指交谈双方认可的,不是虚指。自然哲学范畴。源于“存在”一词的词根“bhu”、“bheu”,含有产生、生长、本来就是那样的意思。罗马时代,开始使用“natura”。在中国,“自然”的最初含义亦指非人为的本然状态。如《道德经·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亚里士多德认为,自己如此的事物,或自然而然的事物,其存在的根据、发展的动因必定是内在的,因此“自然”就意味着自身具有运动源泉的事物的本质,“本性就是自然万物的动变渊源”(《形而上学》),从而从原始的“自然”含义引申出作为自然物之本性和根据即“存在”本身的自然概念。在近代,“Nature”则主要指存在者之整体,即自然物的总和或聚集。在这个意义上,它与“自然界”同义。如恩格斯说:“整个自然界形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自然辩证法》)随着人类的社会实践、工业和技术活动的深入展开,自然概念获得人与自然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自然,即马克思所说的“人化的自然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6页)的新内容。在现代,鉴于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哲学家提出作为生态系统的自然概念;生态系统是一个由相互依存的各部分组成的生命共同体。认为人类和大自然其他构成者在生态上是平等的;人类不仅要尊重生命共同体中的其他伙伴,而且要尊重共同体本身,任何一种行为,只有当它有助于保护生命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时,才是正当的(《沙乡年鉴》)。 所以,自然中其实很多中需要保持他的原来的状态,才附合自然界的规律.

迷信是不希望听者去验证,只希望听者接受讲述观点的传播形式。 不经验证的接受方式,也是迷信。科学不一定是真理,但科学的追求目的是真理.科学的研究内容有二;一是揭示宇宙万物的本质特性和规律,二是对万物的原有状态的重组,使其成为有某种性能的能满足人们某种实践需求的东西.对没有能力理解或验证的人讲科学,应该叫启蒙教育,多用于在儿童还不知道基本科学验证方法的时候,讲述科学知识。这不适用于理论交锋之时,此时主要讲证据。学校的教材,才是经得起推敲和实验证明的标准的科普读物。迷信不一定是错的,每个人都不是全才,都会或多或少的迷信权威、专家,不经验证而相信。所以迷信不可怕。但分不清科普和迷信,就可能分不清科学和假科学。公认,是指交谈双方认可的,不是虚指。自然哲学范畴。源于“存在”一词的词根“bhu”、“bheu”,含有产生、生长、本来就是那样的意思。罗马时代,开始使用“natura”。在中国,“自然”的最初含义亦指非人为的本然状态。如《道德经·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亚里士多德认为,自己如此的事物,或自然而然的事物,其存在的根据、发展的动因必定是内在的,因此“自然”就意味着自身具有运动源泉的事物的本质,“本性就是自然万物的动变渊源”(《形而上学》),从而从原始的“自然”含义引申出作为自然物之本性和根据即“存在”本身的自然概念。在近代,“Nature”则主要指存在者之整体,即自然物的总和或聚集。在这个意义上,它与“自然界”同义。如恩格斯说:“整个自然界形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自然辩证法》)随着人类的社会实践、工业和技术活动的深入展开,自然概念获得人与自然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自然,即马克思所说的“人化的自然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6页)的新内容。在现代,鉴于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哲学家提出作为生态系统的自然概念;生态系统是一个由相互依存的各部分组成的生命共同体。认为人类和大自然其他构成者在生态上是平等的;人类不仅要尊重生命共同体中的其他伙伴,而且要尊重共同体本身,任何一种行为,只有当它有助于保护生命共同体的和谐、稳定和美丽时,才是正当的(《沙乡年鉴》)。 所以,自然中其实很多中需要保持他的原来的状态,才附合自然界的规律.

科学与自然的联系一、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联系与区别 传统的观点认为,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客观规律,各自有着完全相反的逻辑方向,“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可以作为这两种不同规律的形象描述。然而,人类本身是从自然物质进化而来,伴随并制约人类运动与变化的社会规律必然是从自然规律进化而来,两者肯定存在着某种逻辑联系和内在一致性。弄清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揭示社会科学的总体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融合,有利于在社会科学领域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及时纠正形而上学的理论错误,彻底清算唯心主义的思想残存,使社会科学得以健康而迅速的发展。事实上,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如果把两者割裂开来就容易把社会规律神秘化,从而犯唯心主义或不可知论的错误;如果把两者混淆起来就容易把社会规律简单化或形而上学化,从而犯机械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错误。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联系与区别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1)社会规律的本原是自然规律,任何一种社会规律都可辩证地还原为某几种自然规律,都可在自然规律中发现它的原形。人类是自然界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人类社会的本原是自然界的物质,社会规律必定来源于自然规律,任何社会规律必定可还原为若干个基本的物理规律与化学规律等。(2)社会规律综合体现了多种自然规律的具体内容,但社会规律决不是多种自然规律的简单叠加和机械混合,而是按照一定的时空顺序、逻辑结构、作用方式进行有机地配合,以产生某种相干效应,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客观规律。例如,生物的新陈代谢规律就综合体现了多种物理规律和化学规律的具体内容。(3)社会规律在开放系统的整体效应上体现了自然规律的发展方向。物理学认为物质世界将会朝着越来越无序化的方向发展,而社会科学认为生物界和人类社会将会朝着越来越有序化的方向发展。这两种观点在表面形式上看起来是完全对立的,然而这两者可以在整体效应上实现统一。由于生物界和人类社会在其有序化的发展过程中总是把更大的无序化留给环境,如果把生物界和人类社会及其周围环境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来看,它仍然是朝着不断增长的无序化方向发展,这并不违背物理学定律,在整体效应上恰恰体现了自然规律的发展方向。(4)社会规律在更高的逻辑层次上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内容。例如,一个社会系统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其有序化规模,总是不断发展有序度较高的社会事物,不断缩小有序度较低的社会事物,这就是“优胜劣汰”规律。在生物界中,这一规律通常是通过相当残酷、相当直接和相当简单的“弱肉强食”的形式体现出来,而人类社会则通常是通过相当文明、相当间接和相对复杂的“竞争”、“竞赛”形式体现出来,但不管怎样,这两者在其客观内容上都是“优胜劣汰”规律的具体体现。社会规律的逻辑层次越高,它所体现出的自然规律的客观内容就越间接、越复杂、越抽象,在表面形式上就越远离自然规律。(5)社会规律以更大的偶然性和波动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必然性特征。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有机系统,由众多随机变量构成,人的思维和行为就必然具有很大的随机性或偶然性,但这并不等于说,人的思维和行为是完全随意的和不可捉摸的。事实上,人的思维和行为受着更为复杂的社会规律的制约,在人的思维和行为后面隐藏着某种规律性或必然性的东西,只是通过许多复杂的具有很大偶然性的事物间接地反映出来,因而很难被人们发现。显然,系统越复杂,其运动与变化的偶然性就越大,它所遵循的必然性就越深奥、越复杂,越不容易为人们所认识。例如,有机物的运动要比无机物的运动具有更大的偶然性,多细胞生物的行为要比单细胞生物的行为具有更大的偶然性,人的行为要比一般动物的行为具有更大的偶然性。(6)社会规律以更多的模糊性和浑沌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确定性特征。一般物质的运动与变化,无论是时空轨迹还是运动方式,都是相对确定的。例如,在确定了外力的大小和方向及物体质点的质量时,该物体质点的运动轨迹就已经完全确定。然而,高等生物的运动与变化却是相对模糊的。例如,在确定了工作任务和价值目标后,人的思维和行为具有非常大的模糊性,但并不是完全无规律的,在这种模糊性后面存在着某种确定性的东西,并在整体上规定和制约着模糊性的变化范围和发展方向。(7)社会规律以更充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特征。人与低等生物的本质差异在于人类具有非常巨大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他不仅能够被动地适应环境,而且能够积极主动地改造环境和创造环境。不过,人类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可能是完全随意和无约束的,而是以遵循和服从自然规律为前提的,在本质上不能违背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恰恰相反,是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在更高意义的体现。人类在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时,必须服从和遵循自然规律,而不能随意地违背自然规律,更不能更改自然规律,他只能灵活地运用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之所以存在以上区别,是因为前者比后者具有更多复杂且能够产生相干效应的变量;两者之所以存在以上联系,是因为两者都是物质运动的表现形式。显然,两者的区别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界限和不可逾越的鸿沟。总之,社会事物是自然物质的复杂存在方式;社会规律是自然规律的复杂表现形式;社会规律不是对自然规律的否定,恰恰相反,是对自然规律在更高层次上的论证。二、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联系与区别在了解了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联系与区别后,就不难发现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相互与区别。(1)由于所有社会规律的本原都是自然规律,则所有社会科学均可以把其假设前提建立在自然科学基本公理的基础之上,以完全消除可能存在争议的主观假设。(2)由于社会规律综合体现了多种自然规律的具体内容,则所有社会科学均可综合地采用各种自然科学的方法来描述。(3)由于社会规律在开放系统的整体效应上体现了自然规律的发展方向,则社会科学在整体上可以看作是自然科学的特殊组成部分,且其最终归宿是自然科学化。(4)由于社会规律在更高的逻辑层次上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内容,则社会科学要比一般的自然科学具有更大的抽象性,并遵循更为复杂的逻辑法则。当科学技术和人的思维能力处在较低水平时,人们不能正确反映具有较高抽象性的社会规律,既不能把社会规律的研究建立在基本公理基础之上,也不能进行较为复杂的逻辑推理,为此人们不得不做一些大胆的主观假设和主观判断,以消除大量不确定变量,简化社会科学的研究程序,这就决定了传统的社会科学具有较多的主观假设前提和较少的基本公理。(5)由于社会规律以更大的偶然性和波动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必然性特征,即社会规律往往需要通过很多偶然的而又不可逆转的社会事件才能体现出来,社会科学所阐述的各种社会规律往往不容易得到实证,这就决定了社会科学具有较强的思辩性而较弱的实证性。(6)由于社会规律以更多的模糊性和浑沌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确定性特征,即各种社会规律由于变量太多、太复杂往往不容易清楚而准确地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们通常只能进行不精确的定性分析。其结果是,根据相同的社会事件,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观察角度,总结出若干不同的甚至是完全对立的社会规律,形成不同的、甚至是完全对立的社会科学理论,而且彼此都没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或驳倒他人的观点,这就决定了社会科学具有较高的模糊性、多样性和矛盾性,具有较低的精确性、单一性、同一性。(7)由于社会规律以更充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特征,即人不仅能够被动地适应环境,而且能够积极主动地选择环境、改造环境和创造环境,在一定程度可以根据自身的主观愿望或利益关系灵活地选择和运用社会规律,并进行一些主观假设与模糊判断,这就决定了社会科学具有较为强烈的主观意志性、情感倾向性和阶级性,具有较少的客观性、理性和公正性。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联系与区别在本质上取决于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联系与区别。社会科学越是远离物质领域而趋近精神领域,其包含的自然科学内容就越隐蔽。三、社会科学实现自然科学化的具体途径社会科学实现自然科学化,并不是指社会科学个别地或部分地引入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而是指社会科学必须完全以自然科学的基本公理为假设前提,所有推理论证与运算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的逻辑程序,所得结论必须经得起严格的实践或实验的检验。要实现社会科学的自然科学化,可分两步来完成:(一)实现价值理论的自然科学化。实现价值理论的自然科学化就是以自然科学的基本公理作为假设前提,把人类社会的价值运动还原为一般的物理化学运动,并采用自然科学方法对各种价值现象进行客观和精确的分析。为此必须首先进行四方面的研究工作:一是,改造现有的耗散结构理论,使之能够顺利推广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二是,把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过程看作是有序化的增长过程,并把其活动分解为三种基本的有序化类型;三是,把有序化增长的基本元素“负熵”与利益增长的基本元素“价值”联系起来,并用负熵的基本内涵来定义价值,用“负熵”的度量方法和度量单位来度量价值;四是,把衡量耗散结构有序化程度的“有序度”与衡量人类主体利益增长能力的“本质力量”联系起来,并用有序度的基本内涵来定义本质力量,用有序度的度量方法来度量本质力量。(二)建立社会科学与价值理论广泛而深入的联系。在价值理论实现了自然科学化以后,如果进一步建立社会科学与价值理论广泛而深入的联系,那么,就能够顺利地实现社会科学的自然科学化。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虽然在形式上是多种多样的,但都有一个本质的内容或共同的目标,那就是为了追求价值或利益;人们之间所结成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但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利益关系。这表明,所有社会事物的运动与变化在本质上都是一种价值关系的运动与变化,所有形式的社会规律在本质上都是一种价值关系的运动与变化规律。建立社会规律与价值运动规律广泛而深入的联系的具体途径是:推导出价值运动的一般规律(即广义价值规律),并把它推广应用到所有社会科学领域。四、社会科学通向自然科学的桥梁目前,许多社会科学问题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描述和分析,一方面是因为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不完善性,无法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事物,而不是因为自然科学本身的局限性,只要自然科学发展到一定程度,任何复杂的社会科学问题均可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描述和分析;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科学没有找到一个适当的突破口来打通与自然科学的联系通道,或者没有架起一座通向自然科学的桥梁,而不是因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存在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只要架起了这样的理论桥梁,完全可以顺利地实现社会科学的自然科学化。传统的价值理论不能充当社会科学通向自然科学的桥梁。一方面因为它与社会科学的联系是肤浅的、零散的和狭隘的,具体表现在:不同社会科学所遵循或隐含的价值理论往往不一致,有时彼此存在巨大的矛盾;每一种价值理论都只能从某一个狭隘的角度来阐述价值事物的运动规律;价值事物的运动规律没有与众多的社会规律联系起来。另一方面,它与自然科学的联系也是肤浅的、零散的和狭隘的,具体表现在:基本概念没有与自然科学的基本概念联系起来,假设前提没有建立在自然科学的基本公理基础之上,理论论证没有严格遵循自然科学的逻辑法则,价值的度量方法与度量单位不一致,研究过程很少使用数学方法。由此可见,只有建立起一个既与自然科学存在广泛而深入联系,又与社会科学存在广泛而深入联系的全新的、统一的、自然科学化的价值理论体系,才能真正构筑起一座社会科学通向自然科学的桥梁。 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们携起手来!彻底改造现有的价值理论,使其真正成为社会科学通向自然科学的桥梁,使社会科学真正成为自然科学中的一部分,真正与自然科学完全融为一体!这不仅是价值理论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联系与区别 传统的观点认为,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客观规律,各自有着完全相反的逻辑方向,“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可以作为这两种不同规律的形象描述。然而,人类本身是从自然物质进化而来,伴随并制约人类运动与变化的社会规律必然是从自然规律进化而来,两者肯定存在着某种逻辑联系和内在一致性。弄清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揭示社会科学的总体发展方向,有利于促进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融合,有利于在社会科学领域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及时纠正形而上学的理论错误,彻底清算唯心主义的思想残存,使社会科学得以健康而迅速的发展。事实上,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如果把两者割裂开来就容易把社会规律神秘化,从而犯唯心主义或不可知论的错误;如果把两者混淆起来就容易把社会规律简单化或形而上学化,从而犯机械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错误。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联系与区别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1)社会规律的本原是自然规律,任何一种社会规律都可辩证地还原为某几种自然规律,都可在自然规律中发现它的原形。人类是自然界物质高度发展的产物,人类社会的本原是自然界的物质,社会规律必定来源于自然规律,任何社会规律必定可还原为若干个基本的物理规律与化学规律等。(2)社会规律综合体现了多种自然规律的具体内容,但社会规律决不是多种自然规律的简单叠加和机械混合,而是按照一定的时空顺序、逻辑结构、作用方式进行有机地配合,以产生某种相干效应,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客观规律。例如,生物的新陈代谢规律就综合体现了多种物理规律和化学规律的具体内容。(3)社会规律在开放系统的整体效应上体现了自然规律的发展方向。物理学认为物质世界将会朝着越来越无序化的方向发展,而社会科学认为生物界和人类社会将会朝着越来越有序化的方向发展。这两种观点在表面形式上看起来是完全对立的,然而这两者可以在整体效应上实现统一。由于生物界和人类社会在其有序化的发展过程中总是把更大的无序化留给环境,如果把生物界和人类社会及其周围环境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来看,它仍然是朝着不断增长的无序化方向发展,这并不违背物理学定律,在整体效应上恰恰体现了自然规律的发展方向。(4)社会规律在更高的逻辑层次上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内容。例如,一个社会系统为了最大限度地发展其有序化规模,总是不断发展有序度较高的社会事物,不断缩小有序度较低的社会事物,这就是“优胜劣汰”规律。在生物界中,这一规律通常是通过相当残酷、相当直接和相当简单的“弱肉强食”的形式体现出来,而人类社会则通常是通过相当文明、相当间接和相对复杂的“竞争”、“竞赛”形式体现出来,但不管怎样,这两者在其客观内容上都是“优胜劣汰”规律的具体体现。社会规律的逻辑层次越高,它所体现出的自然规律的客观内容就越间接、越复杂、越抽象,在表面形式上就越远离自然规律。(5)社会规律以更大的偶然性和波动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必然性特征。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有机系统,由众多随机变量构成,人的思维和行为就必然具有很大的随机性或偶然性,但这并不等于说,人的思维和行为是完全随意的和不可捉摸的。事实上,人的思维和行为受着更为复杂的社会规律的制约,在人的思维和行为后面隐藏着某种规律性或必然性的东西,只是通过许多复杂的具有很大偶然性的事物间接地反映出来,因而很难被人们发现。显然,系统越复杂,其运动与变化的偶然性就越大,它所遵循的必然性就越深奥、越复杂,越不容易为人们所认识。例如,有机物的运动要比无机物的运动具有更大的偶然性,多细胞生物的行为要比单细胞生物的行为具有更大的偶然性,人的行为要比一般动物的行为具有更大的偶然性。(6)社会规律以更多的模糊性和浑沌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确定性特征。一般物质的运动与变化,无论是时空轨迹还是运动方式,都是相对确定的。例如,在确定了外力的大小和方向及物体质点的质量时,该物体质点的运动轨迹就已经完全确定。然而,高等生物的运动与变化却是相对模糊的。例如,在确定了工作任务和价值目标后,人的思维和行为具有非常大的模糊性,但并不是完全无规律的,在这种模糊性后面存在着某种确定性的东西,并在整体上规定和制约着模糊性的变化范围和发展方向。(7)社会规律以更充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特征。人与低等生物的本质差异在于人类具有非常巨大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他不仅能够被动地适应环境,而且能够积极主动地改造环境和创造环境。不过,人类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可能是完全随意和无约束的,而是以遵循和服从自然规律为前提的,在本质上不能违背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恰恰相反,是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在更高意义的体现。人类在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时,必须服从和遵循自然规律,而不能随意地违背自然规律,更不能更改自然规律,他只能灵活地运用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之所以存在以上区别,是因为前者比后者具有更多复杂且能够产生相干效应的变量;两者之所以存在以上联系,是因为两者都是物质运动的表现形式。显然,两者的区别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界限和不可逾越的鸿沟。总之,社会事物是自然物质的复杂存在方式;社会规律是自然规律的复杂表现形式;社会规律不是对自然规律的否定,恰恰相反,是对自然规律在更高层次上的论证。二、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联系与区别在了解了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联系与区别后,就不难发现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相互与区别。(1)由于所有社会规律的本原都是自然规律,则所有社会科学均可以把其假设前提建立在自然科学基本公理的基础之上,以完全消除可能存在争议的主观假设。(2)由于社会规律综合体现了多种自然规律的具体内容,则所有社会科学均可综合地采用各种自然科学的方法来描述。(3)由于社会规律在开放系统的整体效应上体现了自然规律的发展方向,则社会科学在整体上可以看作是自然科学的特殊组成部分,且其最终归宿是自然科学化。(4)由于社会规律在更高的逻辑层次上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内容,则社会科学要比一般的自然科学具有更大的抽象性,并遵循更为复杂的逻辑法则。当科学技术和人的思维能力处在较低水平时,人们不能正确反映具有较高抽象性的社会规律,既不能把社会规律的研究建立在基本公理基础之上,也不能进行较为复杂的逻辑推理,为此人们不得不做一些大胆的主观假设和主观判断,以消除大量不确定变量,简化社会科学的研究程序,这就决定了传统的社会科学具有较多的主观假设前提和较少的基本公理。(5)由于社会规律以更大的偶然性和波动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必然性特征,即社会规律往往需要通过很多偶然的而又不可逆转的社会事件才能体现出来,社会科学所阐述的各种社会规律往往不容易得到实证,这就决定了社会科学具有较强的思辩性而较弱的实证性。(6)由于社会规律以更多的模糊性和浑沌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确定性特征,即各种社会规律由于变量太多、太复杂往往不容易清楚而准确地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们通常只能进行不精确的定性分析。其结果是,根据相同的社会事件,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观察角度,总结出若干不同的甚至是完全对立的社会规律,形成不同的、甚至是完全对立的社会科学理论,而且彼此都没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或驳倒他人的观点,这就决定了社会科学具有较高的模糊性、多样性和矛盾性,具有较低的精确性、单一性、同一性。(7)由于社会规律以更充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征来体现自然规律的客观规定性特征,即人不仅能够被动地适应环境,而且能够积极主动地选择环境、改造环境和创造环境,在一定程度可以根据自身的主观愿望或利益关系灵活地选择和运用社会规律,并进行一些主观假设与模糊判断,这就决定了社会科学具有较为强烈的主观意志性、情感倾向性和阶级性,具有较少的客观性、理性和公正性。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联系与区别在本质上取决于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的联系与区别。社会科学越是远离物质领域而趋近精神领域,其包含的自然科学内容就越隐蔽。三、社会科学实现自然科学化的具体途径社会科学实现自然科学化,并不是指社会科学个别地或部分地引入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而是指社会科学必须完全以自然科学的基本公理为假设前提,所有推理论证与运算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的逻辑程序,所得结论必须经得起严格的实践或实验的检验。要实现社会科学的自然科学化,可分两步来完成:(一)实现价值理论的自然科学化。实现价值理论的自然科学化就是以自然科学的基本公理作为假设前提,把人类社会的价值运动还原为一般的物理化学运动,并采用自然科学方法对各种价值现象进行客观和精确的分析。为此必须首先进行四方面的研究工作:一是,改造现有的耗散结构理论,使之能够顺利推广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二是,把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过程看作是有序化的增长过程,并把其活动分解为三种基本的有序化类型;三是,把有序化增长的基本元素“负熵”与利益增长的基本元素“价值”联系起来,并用负熵的基本内涵来定义价值,用“负熵”的度量方法和度量单位来度量价值;四是,把衡量耗散结构有序化程度的“有序度”与衡量人类主体利益增长能力的“本质力量”联系起来,并用有序度的基本内涵来定义本质力量,用有序度的度量方法来度量本质力量。(二)建立社会科学与价值理论广泛而深入的联系。在价值理论实现了自然科学化以后,如果进一步建立社会科学与价值理论广泛而深入的联系,那么,就能够顺利地实现社会科学的自然科学化。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虽然在形式上是多种多样的,但都有一个本质的内容或共同的目标,那就是为了追求价值或利益;人们之间所结成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但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利益关系。这表明,所有社会事物的运动与变化在本质上都是一种价值关系的运动与变化,所有形式的社会规律在本质上都是一种价值关系的运动与变化规律。建立社会规律与价值运动规律广泛而深入的联系的具体途径是:推导出价值运动的一般规律(即广义价值规律),并把它推广应用到所有社会科学领域。四、社会科学通向自然科学的桥梁目前,许多社会科学问题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描述和分析,一方面是因为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不完善性,无法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事物,而不是因为自然科学本身的局限性,只要自然科学发展到一定程度,任何复杂的社会科学问题均可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描述和分析;另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科学没有找到一个适当的突破口来打通与自然科学的联系通道,或者没有架起一座通向自然科学的桥梁,而不是因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存在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只要架起了这样的理论桥梁,完全可以顺利地实现社会科学的自然科学化。传统的价值理论不能充当社会科学通向自然科学的桥梁。一方面因为它与社会科学的联系是肤浅的、零散的和狭隘的,具体表现在:不同社会科学所遵循或隐含的价值理论往往不一致,有时彼此存在巨大的矛盾;每一种价值理论都只能从某一个狭隘的角度来阐述价值事物的运动规律;价值事物的运动规律没有与众多的社会规律联系起来。另一方面,它与自然科学的联系也是肤浅的、零散的和狭隘的,具体表现在:基本概念没有与自然科学的基本概念联系起来,假设前提没有建立在自然科学的基本公理基础之上,理论论证没有严格遵循自然科学的逻辑法则,价值的度量方法与度量单位不一致,研究过程很少使用数学方法。由此可见,只有建立起一个既与自然科学存在广泛而深入联系,又与社会科学存在广泛而深入联系的全新的、统一的、自然科学化的价值理论体系,才能真正构筑起一座社会科学通向自然科学的桥梁。 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们携起手来!彻底改造现有的价值理论,使其真正成为社会科学通向自然科学的桥梁,使社会科学真正成为自然科学中的一部分,真正与自然科学完全融为一体!这不仅是价值理论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如何理解自然观与科学发展的关系自然观的演变和自然科学发展之间有相互促进的关系。 一、范畴定义1、自然观是关于自然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自然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自然观。但是,有时自然观一词也指称自然哲学。2、自然科学是关于自然现象的各种具体科学。二、二者关系1、自然观为自然科学提供宏观指导,自然观的革命会引起自然科学突飞猛进的发展。 2、自然科学为自然观提供科学基础,自然科学的发展会证实或证伪自然观,从而导致自然观的变革。
自然观与科学发展的关系? 我认为当前自然观研究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在对自然观的论述中喜欢采用科学理论中相应的数学公式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有陷入科学理论自身的深究中去的倾向。我认为应该尽量用简洁的方式来叙述问题,不要引用过多的数学公式和避免对科技理论本身的深究。在自然观的研究中应该时刻注意两点:第一,自然观要把握住其本身作为对自然界的总的看法而应该对自然科学技术起到相应的指导作用;第二,自然观作为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对国家的相关政策,诸如“科教兴国”,“科技创新立国”等政策要有参考和借鉴的作用。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如果自然观在本身的形成过程中过多的引用复杂的数学公式,则会失去其一般性和普遍性。因为自然观的研究对象是整个自然界,因而要对整个自然界起指导作用;它不是仅仅来自自然界的某一部分,并对这一特定的自然界的某一部分产生作用的。而引用的公式一般来自某个学科,所以其不是普遍成立的。另外专职于科技工作的人员一般也都是从事某一个职业,所以对于非他所从事行业的学科他可能并不了解或者了解很少,所以在他学习和研究自然观的过程中那些与他的职业关系不大的公式他可能不熟悉。这样的话对公式的讨论或者借助于公式来论证自然观的做法意义似乎不大。这是其一。其二是,自然观若果要作为国家在制定科技战略的指导思想,那么它本身的叙述应该简洁但不失深刻。这样的要求可能会比较难实施,但可以作为一个尝试的方向。近年科学出版社引进了多套日本理工科教材,范围涉及电子、电气、信息、通信、自控、光学等等基础学科和先进技术。比如象“21世纪电子电气工程师系列”,“电子电路读本”,“图解电子电路读本”等等。这类图书的一个特点就是在编写的过程中并没有把重点放在分析具体的定理、公式的推导过程,也没有过多的拘泥于具体题型的求解过程,而是把重点放在对整个学科范围内所涉及的学科体系的介绍,尽量做到覆盖面广,使得读者在阅读相应的书本之后能够对整个学科有清楚的认识。并且书中有很多图表,看起来非常容易理解。同时仅从厚度上来说这些图书相比其他的同类图书都比较薄,象国内的小学生课本一样的厚度,给人的初印象就是没有了对砖头一样厚的巨著的恐怖,感觉比较容易接近。如果自然观的研究能这样做,那么一些非“专业人士(指专门做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学者)”就比较容易学习并接受它了,从而使得自然辩证法更容易对现实世界起到指导作用。二、自然辩证法研究人才稀缺,使得当前自然观的研究落后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培养具有较高哲学素养和科学修养的人才,以便使自然观的研究能同步于或者紧随自然科学的发展。自然观作为哲学的核心之一,与科学的关系是直接互动、辩证作用的。但无论自然观具有什么样的内容和形式,总是要受到作为实践的科学的制约;科学的发展决定着自然观的形态。恩格斯讲过:“在从笛卡尔到黑格尔和从霍布斯到费尔巴哈这一长时期内,推动哲学家前进的,决不像他们所想象的那样,只是纯粹思想的力量。恰恰相反,真正推动他们前进的,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迅速的进步。”自然科学的进步决定哲学家前进的隐喻是自然科学的发展决定着哲学的发展。自然观是与自然科学直接联系的哲学思想,理应受到科学的制约。但现实的情况可能不是这样的,很可能存在着自然观的研究与它的理论来源――科学技术相脱节的情况。理工科出身的人在哲学以至社会科学方面的修养可能比较欠缺,而文科出身的人在科学理论方面也可能存在同样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认为加强同时具备较高哲学素养和良好科学理论功底人才的培养是有意义的,我们应该朝这个方向去努力。 三、对自然观的作用重视不够,自然观的研究有和实际脱节的倾向。针对这个问题,应该加强强调自然观对科学技术的指导作用以及对社会、经济(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影响与作用,紧密联系社会现实、经济生活以及生态环境,加大宣传自然观的现实意义。在教材(《自然辨证法新论》(修订版),陕西人民出版社)第二章“当代自然观”中,感觉对自然观对科学技术的指导作用这个问题阐述的比较少,另外在本书中自然观与社会的关系放在了第七章“科技、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中来讲,这样感觉有些减低了对这个问题讨论的力度。另外在有关自然观的有关例证中所举例子有些嫌老,本人认为这类例子最好和现实的结合度能够紧一点,这样方能体现自然观当下的重要作用。比如说在自然观部分涉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教学中可以尝试用多媒体手段来加强教学的效果,这方面的素材很多,有记录片,有相关的流行歌曲(象迈克尔•杰克逊的“Earth Song”,“Heal the World”的MTV都深刻反映了人类与自然的矛盾,具有很强的感染力),等等;在论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反面典型时,现实中的例子很多。例如:国家对地方引进外资的条件虽然做了明确的规定,比如高污染企业不允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办厂,但现实情况不是这样的,我在广东东莞上班的时候去公司需要经过一个有一万员工的外资大型印染厂,那个印染厂的周围常年都缭绕着恐怖的烟雾,随烟雾飘浮着刺鼻的化学品味道。其他的电子厂、塑胶厂的污染虽然比印染厂要小一些,但其数目更多,在那边几乎可以说是遍地都是。然而这些厂照样是天天生产,年年如此。我曾经想过为什么当地政府不停办这些工厂,一任其自由的污染着我们头顶碧蓝的天空。原因其实很简单:他们的自然观在经济利益驱逐下变的扭曲了,或者可以说他们没有正确和完整的自然观。虽然有国家法律,有地方规定,但对那些人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更悲哀的是我们为了经济的利益不仅允许别人来污染我们的环境,而且我们自己也在加紧着污染自己的家园以至我们自身。在我原来的工作中有机会接触到化工行业的一些情况(我原来从事的工作是化工自动化设备的设计与生产),据我了解,中国化工比较发达的几个省份基本都集中在东南沿海一带,包括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山东、河北等,但同时这些地方的环境污染也是非常严重的。我自己亲自去过浙江和江苏的几个地方,有亲眼的目睹;也在和同学的谈话中听到一位来自浙江某个乡镇的同学说起他们那里的化工污染就很严重,现在已经出现了一些可以看到的后果了:近年来当地妇女的自然流产率明显增多了。这些现实的事例让我感到触目惊心,但又深感无可奈何。所以希望在自然辩证法的相关研究中加强对这些方面的强调与宣传,唤醒人们保护环境,热爱地球,共同珍惜我们共同的家园的良知,我不认为这些事情只能是某些民间的环保团体在地球的某个角落里做的道义上的呼吁,自然辩证法应该能站起来摇旗呐喊,并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

自然观的演变和自然科学发展之间有相互促进的关系。 一、范畴定义1、自然观是关于自然界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自然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自然观。但是,有时自然观一词也指称自然哲学。2、自然科学是关于自然现象的各种具体科学。二、二者关系1、自然观为自然科学提供宏观指导,自然观的革命会引起自然科学突飞猛进的发展。 2、自然科学为自然观提供科学基础,自然科学的发展会证实或证伪自然观,从而导致自然观的变革。
自然观与科学发展的关系? 我认为当前自然观研究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在对自然观的论述中喜欢采用科学理论中相应的数学公式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有陷入科学理论自身的深究中去的倾向。我认为应该尽量用简洁的方式来叙述问题,不要引用过多的数学公式和避免对科技理论本身的深究。在自然观的研究中应该时刻注意两点:第一,自然观要把握住其本身作为对自然界的总的看法而应该对自然科学技术起到相应的指导作用;第二,自然观作为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对国家的相关政策,诸如“科教兴国”,“科技创新立国”等政策要有参考和借鉴的作用。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如果自然观在本身的形成过程中过多的引用复杂的数学公式,则会失去其一般性和普遍性。因为自然观的研究对象是整个自然界,因而要对整个自然界起指导作用;它不是仅仅来自自然界的某一部分,并对这一特定的自然界的某一部分产生作用的。而引用的公式一般来自某个学科,所以其不是普遍成立的。另外专职于科技工作的人员一般也都是从事某一个职业,所以对于非他所从事行业的学科他可能并不了解或者了解很少,所以在他学习和研究自然观的过程中那些与他的职业关系不大的公式他可能不熟悉。这样的话对公式的讨论或者借助于公式来论证自然观的做法意义似乎不大。这是其一。其二是,自然观若果要作为国家在制定科技战略的指导思想,那么它本身的叙述应该简洁但不失深刻。这样的要求可能会比较难实施,但可以作为一个尝试的方向。近年科学出版社引进了多套日本理工科教材,范围涉及电子、电气、信息、通信、自控、光学等等基础学科和先进技术。比如象“21世纪电子电气工程师系列”,“电子电路读本”,“图解电子电路读本”等等。这类图书的一个特点就是在编写的过程中并没有把重点放在分析具体的定理、公式的推导过程,也没有过多的拘泥于具体题型的求解过程,而是把重点放在对整个学科范围内所涉及的学科体系的介绍,尽量做到覆盖面广,使得读者在阅读相应的书本之后能够对整个学科有清楚的认识。并且书中有很多图表,看起来非常容易理解。同时仅从厚度上来说这些图书相比其他的同类图书都比较薄,象国内的小学生课本一样的厚度,给人的初印象就是没有了对砖头一样厚的巨著的恐怖,感觉比较容易接近。如果自然观的研究能这样做,那么一些非“专业人士(指专门做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学者)”就比较容易学习并接受它了,从而使得自然辩证法更容易对现实世界起到指导作用。二、自然辩证法研究人才稀缺,使得当前自然观的研究落后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培养具有较高哲学素养和科学修养的人才,以便使自然观的研究能同步于或者紧随自然科学的发展。自然观作为哲学的核心之一,与科学的关系是直接互动、辩证作用的。但无论自然观具有什么样的内容和形式,总是要受到作为实践的科学的制约;科学的发展决定着自然观的形态。恩格斯讲过:“在从笛卡尔到黑格尔和从霍布斯到费尔巴哈这一长时期内,推动哲学家前进的,决不像他们所想象的那样,只是纯粹思想的力量。恰恰相反,真正推动他们前进的,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迅速的进步。”自然科学的进步决定哲学家前进的隐喻是自然科学的发展决定着哲学的发展。自然观是与自然科学直接联系的哲学思想,理应受到科学的制约。但现实的情况可能不是这样的,很可能存在着自然观的研究与它的理论来源――科学技术相脱节的情况。理工科出身的人在哲学以至社会科学方面的修养可能比较欠缺,而文科出身的人在科学理论方面也可能存在同样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认为加强同时具备较高哲学素养和良好科学理论功底人才的培养是有意义的,我们应该朝这个方向去努力。 三、对自然观的作用重视不够,自然观的研究有和实际脱节的倾向。针对这个问题,应该加强强调自然观对科学技术的指导作用以及对社会、经济(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影响与作用,紧密联系社会现实、经济生活以及生态环境,加大宣传自然观的现实意义。在教材(《自然辨证法新论》(修订版),陕西人民出版社)第二章“当代自然观”中,感觉对自然观对科学技术的指导作用这个问题阐述的比较少,另外在本书中自然观与社会的关系放在了第七章“科技、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中来讲,这样感觉有些减低了对这个问题讨论的力度。另外在有关自然观的有关例证中所举例子有些嫌老,本人认为这类例子最好和现实的结合度能够紧一点,这样方能体现自然观当下的重要作用。比如说在自然观部分涉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教学中可以尝试用多媒体手段来加强教学的效果,这方面的素材很多,有记录片,有相关的流行歌曲(象迈克尔•杰克逊的“Earth Song”,“Heal the World”的MTV都深刻反映了人类与自然的矛盾,具有很强的感染力),等等;在论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反面典型时,现实中的例子很多。例如:国家对地方引进外资的条件虽然做了明确的规定,比如高污染企业不允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办厂,但现实情况不是这样的,我在广东东莞上班的时候去公司需要经过一个有一万员工的外资大型印染厂,那个印染厂的周围常年都缭绕着恐怖的烟雾,随烟雾飘浮着刺鼻的化学品味道。其他的电子厂、塑胶厂的污染虽然比印染厂要小一些,但其数目更多,在那边几乎可以说是遍地都是。然而这些厂照样是天天生产,年年如此。我曾经想过为什么当地政府不停办这些工厂,一任其自由的污染着我们头顶碧蓝的天空。原因其实很简单:他们的自然观在经济利益驱逐下变的扭曲了,或者可以说他们没有正确和完整的自然观。虽然有国家法律,有地方规定,但对那些人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更悲哀的是我们为了经济的利益不仅允许别人来污染我们的环境,而且我们自己也在加紧着污染自己的家园以至我们自身。在我原来的工作中有机会接触到化工行业的一些情况(我原来从事的工作是化工自动化设备的设计与生产),据我了解,中国化工比较发达的几个省份基本都集中在东南沿海一带,包括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山东、河北等,但同时这些地方的环境污染也是非常严重的。我自己亲自去过浙江和江苏的几个地方,有亲眼的目睹;也在和同学的谈话中听到一位来自浙江某个乡镇的同学说起他们那里的化工污染就很严重,现在已经出现了一些可以看到的后果了:近年来当地妇女的自然流产率明显增多了。这些现实的事例让我感到触目惊心,但又深感无可奈何。所以希望在自然辩证法的相关研究中加强对这些方面的强调与宣传,唤醒人们保护环境,热爱地球,共同珍惜我们共同的家园的良知,我不认为这些事情只能是某些民间的环保团体在地球的某个角落里做的道义上的呼吁,自然辩证法应该能站起来摇旗呐喊,并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
自然观与科学发展的关系? 我认为当前自然观研究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在对自然观的论述中喜欢采用科学理论中相应的数学公式来论证自己的观点,有陷入科学理论自身的深究中去的倾向。我认为应该尽量用简洁的方式来叙述问题,不要引用过多的数学公式和避免对科技理论本身的深究。在自然观的研究中应该时刻注意两点:第一,自然观要把握住其本身作为对自然界的总的看法而应该对自然科学技术起到相应的指导作用;第二,自然观作为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对国家的相关政策,诸如“科教兴国”,“科技创新立国”等政策要有参考和借鉴的作用。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如果自然观在本身的形成过程中过多的引用复杂的数学公式,则会失去其一般性和普遍性。因为自然观的研究对象是整个自然界,因而要对整个自然界起指导作用;它不是仅仅来自自然界的某一部分,并对这一特定的自然界的某一部分产生作用的。而引用的公式一般来自某个学科,所以其不是普遍成立的。另外专职于科技工作的人员一般也都是从事某一个职业,所以对于非他所从事行业的学科他可能并不了解或者了解很少,所以在他学习和研究自然观的过程中那些与他的职业关系不大的公式他可能不熟悉。这样的话对公式的讨论或者借助于公式来论证自然观的做法意义似乎不大。这是其一。其二是,自然观若果要作为国家在制定科技战略的指导思想,那么它本身的叙述应该简洁但不失深刻。这样的要求可能会比较难实施,但可以作为一个尝试的方向。近年科学出版社引进了多套日本理工科教材,范围涉及电子、电气、信息、通信、自控、光学等等基础学科和先进技术。比如象“21世纪电子电气工程师系列”,“电子电路读本”,“图解电子电路读本”等等。这类图书的一个特点就是在编写的过程中并没有把重点放在分析具体的定理、公式的推导过程,也没有过多的拘泥于具体题型的求解过程,而是把重点放在对整个学科范围内所涉及的学科体系的介绍,尽量做到覆盖面广,使得读者在阅读相应的书本之后能够对整个学科有清楚的认识。并且书中有很多图表,看起来非常容易理解。同时仅从厚度上来说这些图书相比其他的同类图书都比较薄,象国内的小学生课本一样的厚度,给人的初印象就是没有了对砖头一样厚的巨著的恐怖,感觉比较容易接近。如果自然观的研究能这样做,那么一些非“专业人士(指专门做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学者)”就比较容易学习并接受它了,从而使得自然辩证法更容易对现实世界起到指导作用。二、自然辩证法研究人才稀缺,使得当前自然观的研究落后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培养具有较高哲学素养和科学修养的人才,以便使自然观的研究能同步于或者紧随自然科学的发展。自然观作为哲学的核心之一,与科学的关系是直接互动、辩证作用的。但无论自然观具有什么样的内容和形式,总是要受到作为实践的科学的制约;科学的发展决定着自然观的形态。恩格斯讲过:“在从笛卡尔到黑格尔和从霍布斯到费尔巴哈这一长时期内,推动哲学家前进的,决不像他们所想象的那样,只是纯粹思想的力量。恰恰相反,真正推动他们前进的,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迅速的进步。”自然科学的进步决定哲学家前进的隐喻是自然科学的发展决定着哲学的发展。自然观是与自然科学直接联系的哲学思想,理应受到科学的制约。但现实的情况可能不是这样的,很可能存在着自然观的研究与它的理论来源――科学技术相脱节的情况。理工科出身的人在哲学以至社会科学方面的修养可能比较欠缺,而文科出身的人在科学理论方面也可能存在同样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我认为加强同时具备较高哲学素养和良好科学理论功底人才的培养是有意义的,我们应该朝这个方向去努力。 三、对自然观的作用重视不够,自然观的研究有和实际脱节的倾向。针对这个问题,应该加强强调自然观对科学技术的指导作用以及对社会、经济(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影响与作用,紧密联系社会现实、经济生活以及生态环境,加大宣传自然观的现实意义。在教材(《自然辨证法新论》(修订版),陕西人民出版社)第二章“当代自然观”中,感觉对自然观对科学技术的指导作用这个问题阐述的比较少,另外在本书中自然观与社会的关系放在了第七章“科技、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中来讲,这样感觉有些减低了对这个问题讨论的力度。另外在有关自然观的有关例证中所举例子有些嫌老,本人认为这类例子最好和现实的结合度能够紧一点,这样方能体现自然观当下的重要作用。比如说在自然观部分涉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教学中可以尝试用多媒体手段来加强教学的效果,这方面的素材很多,有记录片,有相关的流行歌曲(象迈克尔•杰克逊的“Earth Song”,“Heal the World”的MTV都深刻反映了人类与自然的矛盾,具有很强的感染力),等等;在论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反面典型时,现实中的例子很多。例如:国家对地方引进外资的条件虽然做了明确的规定,比如高污染企业不允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办厂,但现实情况不是这样的,我在广东东莞上班的时候去公司需要经过一个有一万员工的外资大型印染厂,那个印染厂的周围常年都缭绕着恐怖的烟雾,随烟雾飘浮着刺鼻的化学品味道。其他的电子厂、塑胶厂的污染虽然比印染厂要小一些,但其数目更多,在那边几乎可以说是遍地都是。然而这些厂照样是天天生产,年年如此。我曾经想过为什么当地政府不停办这些工厂,一任其自由的污染着我们头顶碧蓝的天空。原因其实很简单:他们的自然观在经济利益驱逐下变的扭曲了,或者可以说他们没有正确和完整的自然观。虽然有国家法律,有地方规定,但对那些人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更悲哀的是我们为了经济的利益不仅允许别人来污染我们的环境,而且我们自己也在加紧着污染自己的家园以至我们自身。在我原来的工作中有机会接触到化工行业的一些情况(我原来从事的工作是化工自动化设备的设计与生产),据我了解,中国化工比较发达的几个省份基本都集中在东南沿海一带,包括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山东、河北等,但同时这些地方的环境污染也是非常严重的。我自己亲自去过浙江和江苏的几个地方,有亲眼的目睹;也在和同学的谈话中听到一位来自浙江某个乡镇的同学说起他们那里的化工污染就很严重,现在已经出现了一些可以看到的后果了:近年来当地妇女的自然流产率明显增多了。这些现实的事例让我感到触目惊心,但又深感无可奈何。所以希望在自然辩证法的相关研究中加强对这些方面的强调与宣传,唤醒人们保护环境,热爱地球,共同珍惜我们共同的家园的良知,我不认为这些事情只能是某些民间的环保团体在地球的某个角落里做的道义上的呼吁,自然辩证法应该能站起来摇旗呐喊,并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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